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反映、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受理部门: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56-2867467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振国巷9号供电发展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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