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式公布,珠海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取消社保年限要求!
发布时间:2019-05-13 11:28:40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今年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出台,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此次提出的“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意味着,Ⅱ型大城市在落户上将不得再有“社保年限要求”。




下图详解:

我国目前的城市分类以及发改委此次的户籍制度改革要点:


媒体梳理显示,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II型大城市包括珠海、海口、潍坊、抚顺、银川等城市。这些城市主要集中在偏远地区的省会城市及省内较发达市区。

根据这份文件的要求,意味着:珠三角城市群中的珠海、惠州、江门、肇庆或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将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政策的出台,
大城市落户政策有什么影响?


1、北上广深要大幅增加落户规模


超大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也有了一些改变。

《任务》指出,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最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显示,超大城市为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为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

据媒体报道,《2016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发布数据显示,4个超大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2、允许租房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任务》提到,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去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说法是,2018年我国将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从“探索”到“允许”,反映出政府在落户政策态度上的改变。公共户口又称集体户口,是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公共户”没有户口簿,有需要使用时,可拿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扩大持居住证所享受福利


《任务》中提出,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 教育方面,2019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 医疗方面,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线上结算率,推进远程医疗和社区医院高质量发展。

  • 社保方面,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各地区要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 住房方面,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

这意味着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福利将大大向城市常住人口倾斜。


来源:广东发布、央视新闻、珠海特区报、网络综合


扫码关注我们

广东仁和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1 Zhuhai United Rise Human Resources Service Co., Ltd. 粤公网安备44049102496906号   粤ICP备2021109053号   技术支持:科速互联